研究与观点
RESEARCH & IDEAS
更新:2015年05月14日点击:12092
北京集慧智佳知识产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朱姝丽
随着经济发展和产业转移步伐的加快,知识产权在社会的进步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知识产权案件也愈加频发。2015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在重庆举行“201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通气会,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宋晓明向社会汇报了相关情况:2014年,全国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达116528件,较2013年上升了15.6%。此外,根据各地发布的数据,北京市2014年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达11232件,同比增长15.99% ;上海市2014全年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案件6167件,同比上升31% ;广东省2014年共受理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23900件,约占全国四分之一 。
除了数量上的增加,知识产权案件的类型也逐渐多样化,并且和老百姓的生活联系得也愈发紧密。2015年4月,上海、北京、广东先后发布了2014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我们可以从三地发布的案例中总结出典型案件的特点以及知识产权实务的发展趋势。
一、案件类型以著作权纠纷和商标权纠纷为主
京沪粤三地发布的典型案例涵盖了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不正当竞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纠纷,其中,著作权纠纷和商标权纠纷的数量最多。此外,根据宋晓明庭长的通报,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增幅高达243.66%,其中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增幅最为显著;新收著作权59493件,同比上升15.86%;专利案件9648件,同比上升4.93%。由此可见,不仅是京沪粤三地,2014年全国范围内著作权和商标权纠纷的增幅也是最突出的。
著作权、商标权纠纷数量的快速增长和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及当今的社会经济发展不无关系。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施行(2013年修订)和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刺激了商标权案件数量的增长;同时由于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各类型作品的传播渠道有所改变,传播速度也不断提升,与此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引发著作权纠纷。因此,可以预测未来三年内知识产权案件类型仍会以著作权、商标权纠纷为主。但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2014年受理的专利申请情况 以及《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年—2020年)重视专利运营的背景,笔者认为专利纠纷的增幅在不久的将来也会有所突破。
二、案件多涉及互联网领域
当今,互联网创新成果正深入融合到社会经济的各领域中,然而机遇往往伴随着挑战,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也层出不穷。北京、上海、广东三地2014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中的“苹果APP”著作权侵权案、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案、上海游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以及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纠纷等等案件,都脱离不了互联网发展的大背景。
2015年两会,李克强总理首次提出“互联网+”概念,指出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可以预见的是,商务、金融、文艺、工业等领域将借助互联网平台迎来全新的发展阶段,许多新的商业形态和商业模式会纷纷出现,与此同时,也会带来更多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纠纷。对此,我们应当运用知识产权手段重视对新商业形态的保护,通过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工作维护互联网环境下的良好社会经济秩序。
三、案件与居民生活联系紧密
聚焦京沪粤三地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大多案件与居民的生活密不可分,也因此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例如,北京法院审理的钱钟书书信著作权及隐私权侵权案、“稻香村”商标异议复审行政案,上海法院审理的何爱伟等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侵犯迪士尼公司知识产权系列行政处罚案以及广东法院审理的“好又多”商标纠纷案、KTV和“大管家”著作权纠纷案等等。
从上述案例来看,知识产权不再单单是高科技产业的标签,从吃喝玩乐到衣食住行,它已经逐渐融入到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一趋势也表明,民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渐增强。
四、案件代表了知识产权审判实务新动向
京沪粤三地选取2014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一个考虑因素在于许多案件开创性地解决了知识产权某一领域的新题或者难题,我们也可以从审判中看出知识产权实务的新动向。例如,北京地区的猎豹浏览器不正当竞争案是我国首例浏览器过滤视频广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地区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纠纷案明确了未经许可复制布图设计的任何一部分均可构成侵权,对今后同类案件的审理具有借鉴和指导作用;广东地区的乐视公司诉中国电信深圳分公司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涉及“三网融合”背景下IPTV业务 这种新市场领域、新商业模式的著作权保护规则,体现了当前我国法院在解决疑难、复杂知识产权案件上的能力。京、沪、粤三地发布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不仅体现了司法公开,对于各地法院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实践以及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维权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案件数量的增长、互联网背景的推动、公众知识产权维权意识的提高以及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水平的进步,都让我们相信知识产权实务在中国的发展会在不久的将来进入让世人期待的新阶段!